
根据《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工作者在参与继续教育时,不仅有时长上的硬性要求,在内容设置与参与形式上也有着严格的规范。对于广大考生而言,准确掌握这些内容是备考的关键。
首先,在内容方面,继续教育内容需适应岗位需要,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具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专业价值观和伦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社会工作实务以及相关理论知识。这四个方面构成了社工继续教育的核心知识体系,确保社工能够紧跟政策导向与伦理规范。
其次,在形式方面,政策赋予了社会工作者充分的自主选择权。社会工作者可自愿选择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一是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二是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的培训;三是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四是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最后,关于学时折算,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的,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一次性记90小时;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按考试合格的专业课程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综上所述,明确继续教育的内容维度与合规形式,不仅能够帮助社会工作者高效完成登记有效期内的学时任务,更是应对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的关键所在。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