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规定,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适用于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其核心目的是使社会工作者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更新、补充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关于不同级别社会工作者的学时标准与折算规则,考生需重点掌握以下核心考点:
首先,各级别社会工作者的学时底线要求不同。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助理社会工作师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而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其次,专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学时折算规则是极易混淆的考点。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对于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的,若取得学历或学位,一次性记90小时;若未取得学历或学位,则按考试合格的专业课程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最后,在案例应用方面,若某助理社会工作师在3年内参加了40小时的专业培训,又修读了两门专业课程(每门20小时)但未取得学位,其实际学时为40+40=80小时,满足72小时的底线要求。而若其最终取得学位,则直接一次性记90小时。此外,继续教育内容主要涵盖专业价值观和伦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相关理论知识四个方面。
掌握上述学时差异与折算规则,不仅有助于社会工作者合理规划学习路径,更是应对中级法规与政策考试的关键所在。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