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规与政策,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重要渠道。针对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明确的政策要求,旨在全面提升社会工作队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首先,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制度是核心基础。政策明确要求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对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其次,注重分层分类培养。一方面,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发挥其在专业教育、研究与督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此外,针对特定群体也有明确的培训普及要求。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提高其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同时,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必须普及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
最后,在培训保障与监督方面,需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干部学院、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培训,分领域研究、开发专业课程和教材。同时,必须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质量评估政策和指标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