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服务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与接受监督时,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法定义务,以确保志愿服务的规范性与大局观:
首先,依法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义务。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危机事件且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志愿服务组织必须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及时、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严格接受有关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管理、协调,确保救援行动科学高效。
其次,自觉接受多方监督与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必须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同时,需加强党建引领,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确保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
最后,坚守非营利与自愿性底线。志愿服务的核心特征决定了组织在开展任何活动时,不得以志愿服务活动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同时,必须尊重志愿者的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任何违背自愿原则或借机牟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民政等部门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者可被吊销登记证书或通报。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