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切实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要重点关注保障公平就业、规范劳动用工、工会组织建设、劳动关系协商协调等四大核心内容。
在保障公平就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针对新就业群体的实际情况,《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了保障就业的具体要求,强调企业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违法设置限制性条件,必须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益,为他们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同时,劳动权益保障还要求企业必须依法合规用工,在劳动者的劳动条件、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方面履行主体责任。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要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权利义务。此外,政策特别针对快递员群体提出,末端备案网点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由该网点开办企业依法承担责任,且企业在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必须充分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听取工会和快递员代表意见。这些举措共同构筑了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的坚实屏障。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