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6年中级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的备考过程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里的监事会制度是重中之重。除了常规的监事会设立要求外,教材中关于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的特殊豁免情形及替代机制同样是极易考查的易错点。考生必须准确掌握以下两类特殊规定。
第一类是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公司的豁免规定。根据《公司法》及2026年新版教材,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可以不设监事会,而是仅设一名监事,依法行使监事会职权。更为特殊的是,如果是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要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甚至可以完全不设监事。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小微企业治理成本的考量与灵活性。
第二类是审计委员会的替代机制。2026年教材明确指出,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该审计委员会将直接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以不另行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这一机制引入了单层制治理结构的元素,是近年来公司法修订的重要亮点,也是中级经济师考试的高频命题点。
此外,考生还需注意监事的任期底线。即便在只设一名监事的情况下,该监事的任期依然是每届3年,且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时,原监事仍需继续履职。理清这些特殊情形与替代机制,能帮助大家在案例分析题和单选题中迅速锁定正确答案,避免落入命题陷阱。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监事会组成和监事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