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和10月,中国证监会连续两次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这些调整不是简单的条文修改,而是蕴含着深刻的监管理念变革。
准入条件的重大转变
- 资格表述转变:将"取得执业资格"修改为"符合相关从业条件",拓宽了人才准入渠道
- 专业能力导向:强调实际专业能力考核而非形式资格
- 过渡期安排:为新旧制度衔接设置合理缓冲期
程序性监管的松绑
- 取消广告备案:删除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的报备要求
- 简化活动报备:不再要求讲座、报告会等活动的专项备案
- 留痕要求强化:在减少事前备案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留痕管理
收费规范的明确细化
- 禁止个人收费:再次强调必须以机构名义收取服务费用
- 透明计价原则:要求公示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
- 禁止挂钩收益:明令禁止与投资收益挂钩的收费模式
监管逻辑的深层次变化 这次修订体现了三大监管新思维:
- 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合规:减少程序性限制,强化结果考核
- 从同质监管转向差异化监管:为不同规模机构预留弹性空间
- 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治理:引导机构建立自主风控体系
据证监会披露,修订实施后市场呈现积极变化:
- 行业新增从业人员同比增长28%
- 投资者投诉量同比下降19%
- 创新型服务产品数量增长45%
这些数据表明,监管调整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未来随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将更加注重平衡创新发展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国内监管规定沿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