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证监会再次强调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媒体荐股的监管红线,这一禁令背后蕴含着重要的市场监管逻辑。
一、禁令的法律依据
- 直接源自《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28条
- 与《证券法》关于证券咨询业务规范一脉相承
- 2023年修订版进一步扩大媒体范围,将新媒体平台纳入监管
二、禁止的根本原因
- 投资者适当性错配:媒体受众风险承受能力参差不齐
- 信息传播失真:经媒体加工的投资建议容易产生误导
- 操纵市场风险: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影响股价
- 利益输送嫌疑:难以监控推荐人与标的证券的利益关系
三、典型案例警示
- 2022年某财经节目分析师因电视荐股被罚没156万元
- 2023年短视频平台"炒股大师"系列账号被集体封禁
- 2024年某证券大V因微信公众号荐股被采取监管措施
四、合规展业的正确方式
- 只能通过公司官方投顾服务平台提供服务
- 必须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 投资建议需标注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
- 建立完整的留痕和复核机制
五、投资者如何识别违规行为
- 警惕"明天必涨"等确定性表述
- 注意查看发布者是否持牌
- 核实推荐内容与公司官网一致性
据统计,2024上半年证券业协会已查处媒体荐股类违规23起,较去年同期增长75%。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投资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投资建议,对媒体荐股保持警惕。同时,持牌机构也应当建立媒体舆情监控机制,防范员工私自通过媒体发布投资建议的风险。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禁止性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