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是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展需遵循以下规范和要求:
1. 评估导向 必须以合规风险为导向,重点针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预防性评估。评估应当涵盖投资建议、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关键业务环节的风险点。
2. 评估范围 (1)合规管理环境评估: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合规文化建设、管理层合规意识等软性指标; (2)职责履行情况:需核查合规部门是否有效执行监督检查职责,是否独立出具合规意见; (3)制度机制运行:重点评估现有管理制度(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际执行效果。
3. 评估方法 应采用文档检查、穿行测试、抽样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例如:
- 调取近12个月的服务协议档案,检查客户风险匹配记录;
- 随机抽取投资建议记录,验证其依据的充分性;
- 对投资顾问进行合规知识测试。
4. 突出问题导向 评估报告必须: (1)揭示薄弱环节:如发现营销宣传存在夸大收益的情形,需明确指出; (2)提出整改要求:对识别出的问题需制定具体整改时间表; (3)跟踪整改效果:次年评估时需核查上年度问题的改进情况。
监管要点提示:
- 评估频率不得低于每年1次;
- 评估报告及相关工作底稿应保存5年以上;
- 隐瞒评估发现的问题将构成重大合规缺陷。
通过系统化的有效性评估,机构可动态优化合规管理体系,防范《证券法》第161条规定的禁止性行为风险。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内控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