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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来源:233网校 2025-12-01 10:45:01
导读:本文将详细解读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禁止性行为,帮助投资者了解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以下禁止性行为:

  1. 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直接代替客户进行证券投资操作,以避免利益冲突和潜在的风险。

  2. 与委托人约定分享收益或分担损失:机构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以确保服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3. 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以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4. 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或保证都是被禁止的,因为这可能误导投资者并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5. 泄露客户投资决策信息:如果证券投资顾问知悉客户的具体投资决策计划,不得向他人泄露,以保护客户的隐私和投资安全。

  6. 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必须通过机构账户收取,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以确保财务透明和合规性。

  7. 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机构不得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或误导性的宣传,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8. 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具体投资建议:禁止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发布买入、卖出或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以避免市场操纵和误导公众。

违反上述禁止性行为,不仅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机构还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在选择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特别注意这些禁止性行为,以保障自身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明确规定了这些禁止性行为,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投资者和从业人员都应熟悉这些规定,确保合规执业。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机构执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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