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使用荐股软件时需履行以下告知义务:
1. 资质公示义务 • 必须在软件显著位置持续展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 所有提供建议的投资顾问需公示其执业编号和从业资格信息
2. 风险提示义务 √ 首次使用时必须弹出《风险揭示书》,明确提示:
-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 软件建议仅供参考 √ 每日首次登录需强制阅读3秒以上风险提示
3. 服务协议签署义务 ▶ 必须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
- 服务内容和方式
- 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 双方权利义务
- 争议解决机制
4. 重要事项告知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 软件的算法原理和主要参数 • 数据来源和更新频率 • 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 • 客户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
5. 收费标准告知义务 须在以下位置明示收费信息:
- 软件下载页面
- 注册流程中
- 支付确认页面
- 每月账单明细
2024年监管检查发现,32%的违规案例涉及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其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 • 风险提示采用浅色小字体 • 服务协议默认勾选 • 收费信息隐藏在二级页面
重要提示:投资者有权要求投资顾问完整说明软件使用风险,如遇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可向当地证监局投诉。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对“荐股软件”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