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是被《证券法》明确禁止的行为,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这一违法边界,对从业人员合规展业至关重要。
一、违法行为的典型表现形式
- 书面协议约定:
- 直接约定投资收益分成比例(如三七开、五五分成等)
- 通过'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等名义变相约定
- 口头承诺:
- 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有证据证明存在收益分成约定
- 通过微信、邮件等电子形式达成合意
- 间接约定:
- 以'跟投''代持'等隐蔽方式实现收益分配
- 通过第三方账户或关联方完成资金划转
二、监管认定的关键要素(2024年典型案例标准)
- 是否形成权利义务约定(不以实际执行为必要条件)
- 是否具有收益分配的确定性(金额或比例明确)
-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实质
三、执法实践中的灰色地带
- 业绩报酬模式:
- 单纯按资产规模收取固定比例管理费——合规
- 当管理费率与投资收益挂钩时——可能构成违规
- 跟投行为:
- 投顾以自有资金与客户同步操作——需严格信息披露
- 若存在优先分配等特殊条款——涉嫌违法
四、典型案例警示 2024年某证券咨询公司案:
- 通过补充协议约定超额收益20%分成
- 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580万元
- 相关责任人被处5年市场禁入
五、合规建议
- 收费模式应当:
- 透明化: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 固定化:避免与投资收益直接挂钩
- 业务规范要求:
- 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和内控流程
- 杜绝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或暗示
- 风险防控措施:
- 定期开展合规培训
- 建立有效的留痕机制
当前监管部门正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重点监控异常收益分配模式。从业人员必须清醒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收益分成约定,都将面临'零容忍'监管态度。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相关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