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宣传推广活动日益频繁,但其中潜藏的合规风险也不容忽视。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宣传推广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止性行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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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承诺收益: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收益承诺都是绝对红线,包括口头暗示、宣传材料中的变相保证等。2020年修订的《证券法》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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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虚假宣传:对服务能力、过往业绩的表述必须真实准确。常见违规情形包括:使用未经验证的模拟业绩、选择性展示最佳业绩片段、模糊处理风险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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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特定媒体荐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发布具体证券的买卖建议属于严重违规。合规做法应侧重于投资理念、分析方法等普适性内容的传播。
合规管理机制要求机构建立三重保障:
- 事前审查制度:所有宣传材料需经合规部门审核,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夸大表述、误导性图表等问题
- 过程留痕管理:推广活动全程存档,包括宣传文案、会议录音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 事后评估机制:按年度开展合规有效性评估,特别关注新媒体传播渠道的风险点
当前典型案例显示,约75%的违规宣传集中于社交媒体领域。投资者教育材料中必须显著标注"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等风险提示,且字体不得小于正文。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轻则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重则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以上。
特别提醒:即使是内部培训材料,若含有"推荐组合""目标涨幅"等具体指向性内容,也可能被认定为变相荐股。从业人员应当以案例教学替代具体标的讨论,严格遵守合规边界。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宣传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