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作为证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规经营直接关系到投资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监管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业务时需严格遵守以下禁止性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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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投资和收益分配:明确禁止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以及与委托人约定分享收益或分担损失。这类行为不仅逾越了投资顾问的职责边界,更极易引发利益冲突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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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限制:严禁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以防止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不当牟利。例如,某机构推荐某股票后随即自行买卖,将面临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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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保本保收益: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收益均属违法,这是打破刚性兑付政策的核心要求。监管实践中,口头承诺、协议保底条款等变相承诺同样被认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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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义务:知悉投资者具体决策计划后,严禁泄露相关信息。2023年某券商投顾因泄露客户持仓信息被处60万元罚款的案例即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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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合规性:服务费用必须通过机构账户收取,个人账户收款将面临资格暂停。某知名咨询机构2024年就因此被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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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真实性: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营销,包括夸大过往业绩、虚构专业资质等。近期某平台"年化收益30%"的虚假广告被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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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荐股限制: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具体证券买卖建议属红线行为。2025年某电视台分析师因在节目中推荐个股被永久市场禁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违反上述规定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如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议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合规培训,建立双录、留痕等风控机制。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运用大数据监测等手段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相关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