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通行条件有明确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例如,某市在道路两侧种植了高大的树木,导致交通信号灯被部分遮挡,严重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需要及时修剪或移除树木,以确保交通信号灯的清晰可见。
此外,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这不仅有助于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也提高了道路通行的安全性和畅通性。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道路通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