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和形式等过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某企业在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发现后,可以当场对其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简易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简化了处罚流程,但必须确保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处罚的规定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