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第三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如,某工厂在安装一台新的锅炉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导致安全隐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工厂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整改。通过学习这些规定,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哪些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并掌握其生产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特种设备法的监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