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理财师的专业资质认证体系以国际通用认证和国内认证相结合,教材重点介绍两类:
AFP(金融理财师)和 CFP(国际金融理财师):这是目前国内最权威的认证体系,由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B)授权,需通过统一考试、满足工作经验要求(AFP 需 1 年,CFP 需 3 年)并遵守职业道德。
AFP 是 “基础级认证”,侧重基本的财务规划知识,适合初级理财师;
监管政策对理财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集中在 “规范执业” 和 “保护投资者”,教材重点提及三项要求:
持证上岗:理财师必须通过相应的从业资格考试(如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销售特定产品需额外资质(如销售基金需基金从业资格,销售保险需保险从业资格),禁止无证执业。考试中可能会考查 “理财师销售基金需具备什么资质”,答案为基金从业资格。
职业道德要求:需遵守 “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客户利益至上” 的原则,禁止误导性宣传(如承诺 “保本高收益”)、内幕交易、挪用客户资金等行为,违反者将面临监管处罚(如罚款、吊销资格)。教材强调,职业道德是 “底线要求”,常以判断题考查(如 “理财师可向客户承诺最低收益”,答案为错误)。
持续培训:理财师需每年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如 AFP/CFP 持证人每年需完成 30 学时),学习最新的政策法规(如资管新规)、产品知识和服务技能,确保专业能力与时俱进。
CFP 是 “高级认证”,要求掌握更复杂的规划技能(如遗产规划、跨境投资),是行业内的 “专业标杆”,持证人通常能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其他认证:如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这些是从事特定领域业务的必备资质(如销售基金需基金从业资格),但属于 “单一领域认证”,而非综合理财规划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