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绩比较基准是理财子公司产品说明中最受关注的指标之一,但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其与传统的预期收益率存在本质差异,具体表现在:
一、法律定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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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性质:历史数据回溯或同类产品参照得出的统计值
- 示例:某产品标注"基准3.5-4.2%",实为近3年同策略产品25-75分位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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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已禁止使用)
- 性质:带有承诺性质的收益预测
- 监管处罚案例:2024年某机构因使用"预期收益4.8%"表述被罚200万元
二、基准计算方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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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收类产品
- 通常采用"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系数+信用利差"
- 示例:某产品公式为"中债指数×0.7+150BP",需说明150BP的信用溢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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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类产品
- 多采用"权益指数×权重+债券指数×权重"
- 监管要求:必须披露权重调整机制,如"沪深300×0.3+中债指数×0.7,季度再平衡"
三、投资者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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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判断四步法
- 查区间宽度:区间越大风险波动越高(如2-5%比3-4%风险高)
- 看挂钩标的:挂钩股票指数的产品需特别关注市场波动
- 比历史达标率:通过定期报告查看过往达标情况
- 验测算逻辑:要求销售机构提供基准计算公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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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对比 | 产品类型 | 标注基准 | 2025年实际收益 | 偏离原因 | |----------|----------|----------------|----------| | 固收增强 | 4.0-4.5% | 3.2% | 信用债违约潮 | | 科创主题 | 6-8% | 9.5% | 科技股行情爆发 |
监管最新要求 2026年起,所有理财子公司产品必须在销售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实际收益,产品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且字体不小于页面主标题的1/2。
投资者应建立理性认知:业绩比较基准仅是投资策略的参照系,实际收益受市场环境、投资操作等多因素影响。建议通过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历史净值波动率,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决策。
科目:初级个人理财
考点:银行理财子公司及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