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的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中,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是否合规,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的扑救效率与人员安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教材相关内容,其布置需结合建筑类别、高度、规模及周边环境进行系统评估。
首先,对于高层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在建筑一侧长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并保证该侧无遮挡。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坡度不宜大于8%,以确保重型消防车辆顺利通行。
其次,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位于便于消防车接近主体建筑的位置,且应与建筑外立面保持5~10m的距离。场地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长度不应小于20m,且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连续布置。
值得注意的是,当建筑临街时,应至少有一个长边或不少于1/4周长作为消防扑救面,不得设置妨碍登高的裙房、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同时,地下建筑出入口、通风口等设施不得占用或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使用。
在实际检查中,还应核查设计图纸与现场一致性,防止因后期改造导致通道被占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是总平面布局安全性的基本保障,也是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通用要求
1、某二级耐火等级的橡胶制品仓库共四层,层高均为5m,每层划分两个防火分区,非承重外墙均采用不燃性墙体,下列防火检查的结果中,符合的是( )。
A.防火分区之间分隔部位的宽度为45m,防火卷帘的宽度为10m
B.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为0.20h
C.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为4.00h
D.防火墙设在内转角,其两侧墙上的门、窗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为3.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