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消防监督检查和工程验收实践中,营业厅与展览厅作为民用建筑中的重点防火区域,其防火分区设置是否合规直接关系到整体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教材规定,判断其防火分区合规性需从建筑类别、耐火等级、建筑高度、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估。
首先,应准确界定建筑性质。例如,某商业综合体地上三层为大型展览厅,建筑高度18m,耐火等级一级,则属于单多层公共建筑。此时,展览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0m²;若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扩大至20000m²,但必须保证该系统全覆盖且联动可靠。
而对于高层建筑,如一栋高45m的写字楼,裙房部分设有一层营业厅,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分隔,则裙房可按单多层建筑标准执行,防火分区面积上限仍为10000m²(未设自喷)。若未采取有效分隔,则须按高层建筑标准控制在4000m²以内,显著影响空间布局。
地下营业厅或展览厅的控制更为严格。以某地铁上盖地下商场为例,总建筑面积达35000m²,内设多个展览功能区。根据规范要求,必须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将其划分为不超过20000m²的独立区域。相邻区域之间的连通仅可通过下沉式广场、避难走道或防烟楼梯间实现,严禁设置普通疏散门直接联通。
此外,还需注意特殊情形:当建筑内设有中庭时,上下层连通面积应叠加计算,并视为同一防火分区;机械式汽车库、仓储式超市等功能区也有额外折减要求,如机械式汽车库需按常规值减少35%。
综上,在进行防火分区合规性判定时,不能仅看面积数字,而应结合建筑定性、分隔完整性、系统配置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确保设计方案既满足使用需求,又符合国家强制性消防技术标准。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民用建筑-营业厅、展览厅
1、某大型地下商店共2层,每层建筑面积15000m²,每层建筑高度5m,对该建筑进行防火检查,检查结果如下:①利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平均划分为两个区域;②利用防火隔间进行区域间的连通;③利用多部封闭楼梯间进行疏散;④每层划分为6个防火分区。其中符合规范要求的有( )。
A.1项
B.2项
C.3项
D.4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