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老年人照料设施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建设,作为特殊使用功能的民用建筑,其消防安全设计尤为重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相关要求,在进行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时,必须重点关注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选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设置以及与其他功能区的分隔措施。
首先,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完全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确保紧急情况下老人能够快速、安全撤离。这是防止火灾蔓延、保障弱势群体生命安全的关键措施。
其次,在总平面布局中,该类建筑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与相邻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应小于9m。若位于综合性建筑内,其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玻璃墙,防止竖向火灾蔓延。
此外,消防车道应环绕建筑设置,车道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m,且应有直通老年人生活区的救援入口。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还应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坡度不宜大于3%。
特别强调:任何改变原有防火分区或安全疏散设计的行为都必须经过消防设计审查,严禁擅自封闭通道、拆除防火构件。只有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技术标准,才能真正筑牢老年人生活的安全防线。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民用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
1、下列选项中,关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防火设计要求,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的楼层上
B.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C.居室和休息室不应布置在地下一层
D.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当布置在地上四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E.5层及5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设置符合要求的避难间
1.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的楼层上,A选项正确;
2.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B选项正确;
3.居室和休息室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C选项错误(表述不完整);
4.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楼层,当布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D选项正确。
5.5.24A: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避难间,E选项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