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进行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时,特别是针对仓库类建筑,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划分是决定其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安全疏散距离以及消防设施配置的核心依据之一。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23年版)的规定,储存物品按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其中甲类和乙类属于高风险类别,必须严格区分,以确保防火措施的有效性。
判定是否为甲类储存物品的关键标准包括:液体的闪点<28℃(如汽油、丙酮、乙醚)、气体的爆炸下限<10%(如氢气、乙炔)、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硝化棉、黄磷),以及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或与有机物、还原剂接触时能引起剧烈反应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过氧化钠)。这些物品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引发爆燃或连锁爆炸,因此其库房设计必须满足最高级别的防火防爆要求。
而乙类储存物品则主要包括:闪点≥28℃且<60℃的可燃液体(如煤油、松节油)、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硝酸铜、亚硝酸钠)以及助燃气体(如氧气、氟气)等。虽然其燃烧速度和爆炸风险低于甲类,但仍需设置独立防火分区、配备相应灭火系统,并采取防止积聚和扩散的安全措施。
在实际工程审查中,常见误区是仅凭“易燃”标签笼统归类。例如,某物流中心储存大量印刷用油墨,若检测其闪点为35℃,则应划为乙类;但若含有苯系溶剂导致闪点低于28℃,则必须定为甲类。这种差异将直接影响建筑是否需要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以及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爆泄压设施。
因此,在消防设计与验收过程中,必须结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国家标准进行科学判定,杜绝经验主义误判,切实提升仓储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点: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甲、乙类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