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如何行使先诉抗辩权?
一、先诉抗辩权的定义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只有在主债务人的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二、先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仅适用于一般保证,不适用于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务已到期: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且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
债权人未向主债务人追偿:债权人必须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在主债务人的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先诉抗辩权的具体操作
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债权人首先应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主债务人主张债权。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或裁决: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主债务人的债务作出判决或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主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执行结果:如果主债务人的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四、案例分析假设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由银行提供了一般保证。如果建设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作为债权人应首先向建设单位追偿。施工单位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但建设单位的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施工单位此时可以要求银行履行保证责任。
五、总结先诉抗辩权是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重要权利之一,特别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可以通过行使先诉抗辩权来减轻自己的责任。债权人在行使权利时也应注意先向主债务人追偿,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清偿。
【注】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和法律责任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法律意见。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保证合同的内容
1、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个月。
A.3
B.6
C.9
D.12
2、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予以 明确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的范围包括()。
A.利息
B.主债权
C.违约金
D.利润
E.实现债权的费用
3、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丙公司,丁公司欠付丙一笔到期货款,丙与戊银行订了一个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由己公司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丙无力偿还,戊可以要求( )承担还款责任。
A.甲
B.乙
C.丙
D.丁
E.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