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承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具体情形及操作步骤如下:
发现材料不合格: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时,应立即进行记录并通知发包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现场会议等方式明确指出不合格材料的具体情况。
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其更换合格的材料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应保留好相关的检测报告、照片等证据材料。
发包人不整改:如果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整改或提供合格材料,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合同。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并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依据。通知中还应包括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已支付款项的结算等内容。
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双方应协商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和已支付的款项,确保权益不受损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重要提示】 承包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了解这些规定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应用】 例如,在某建筑工程中,发包人提供的钢筋质量严重不合格,导致多次返工,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承包人多次催告发包人更换合格材料未果后,最终通过书面通知解除了施工合同,并通过仲裁成功获得了赔偿。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施工合同解除的特别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催告无效,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的情形不包括( )。
A.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标准
B.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标准
C.发包人拒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协助义务的
D.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垫资施工且拒不更正的
2、下列情形中,发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 )。
A.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次要义务的
B.承包人已经完成的部分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
C.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的
D.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转包的
E.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