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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前模拟题

来源:233网校 2020年9月24日

1.一位法国人乘坐德国航空公司的一架飞机前往中国,当飞机航行到日本领空时,这位法国人将一名中国公民杀害。按照下列哪一原则,该案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A.折中主义原则

B.属人主义原则

C.属地主义原则

D.保护主义原则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本题考查保护主义原则。 刑法中的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刑法中的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保护主义原则是指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折中主义是指将不同的原则结合起来确定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本题中,当事人国籍是法国,案件发生地为日本,按照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均无法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保护主义原则,受害人为我国公民,该法国人侵害了我国公民的利益,因此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故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当选。

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一切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一切事后法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尽量避免使用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本题考查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1)规定犯罪及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刑与绝对不定期刑;(5)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6)只能将值得科处刑法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不均衡的刑罚。据此,A选项,刑法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B选项,刑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C选项,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无论是谁作出的,都应该禁止。 D选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往往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在刑事立法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使用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因此,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当选。

3.下列哪一案件不能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A.王某为杀害张某,从美国邮寄投放了砒霜的巧克力给住在北京的张某,张某收到巧克力食用后死亡

B.悬挂我国国旗的飞机在美国领空飞行时,美国公民王某将英国公民张某打成重伤

C.英国公民张某劫持一架德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在我国澳门国际机场迫降后逃走,张某逃到广州后被逮捕

D.属于俄罗斯的一列国际列车行驶在我国领域内时,俄罗斯人张某盗窃德国人王某数额较大的财物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属地管辖原则。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属地管辖的规定。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因此,A、B选项应当适用属地管辖原则,不当选; 属地原则中的犯罪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据此,张某逃亡到广州,广州不属于犯罪地,而澳门则属于犯罪地,但港澳台地区虽然属于我国领土,但不适用我国刑法。我国可以依据普遍管辖原则进行管辖,但不得依据属地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因此,C选项当选。 国际列车与悬挂某国国旗的航空器和船舶性质不同,因国际列车可能涉及穿梭多个国际,故以案件发生时行驶所在地为案件发生地。因此,D选项应当适用属地管辖原则,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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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担心仇人乙的报复,于是在自家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晚,乙翻窗进入甲的住宅后触动了防卫装置,并被电击为轻伤。对甲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B.防卫不适时

C.正当防卫

D.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犯罪构成要件概述,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主观条件:防卫的目的;(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在屋内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乙进入甲住宅意图行凶的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乙轻伤,甲的这种行为既不是防卫不适时,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成立正当防卫。并且,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立侵权。C选项正确,当选。

5.王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交易,交易金额达数十亿。对于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构成犯罪

B.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C.非法经营罪

D.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犯罪构成要件概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本题考查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属于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C选项正确,当选。

6.张某(出生于1937年4月8日)指使刘某(女,出生于1994年4月10日)在2011年4月16日毒杀被害人孙某。次年案发,于2012年5月6日进入侦查阶段,在羁押过程中,刘某自然流产。后因证据不足,张某,刘某二人被释放,但半年后发现新的证据,对张某、刘某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对张某应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中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B.即使刘某在起诉、审判期间没有怀孕,对刘某也不能判处死刑

C.如果张某、刘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符合缓刑实质条件,对张某、刘某应当宣告缓刑

D.对张某应当从重处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法(包括修正案)的溯及力,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的理解。本题考查死刑的相关规定。 A选项,张某犯故意杀人罪,但审判时已满75岁,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不能适用死刑。A选项正确。 B选项,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能适用死刑;因同一犯罪行为,在羁押过程中存在怀孕现象的,任何时候再起诉,对同一犯罪行为不得适用死刑。B选项正确。 C选项,如果张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符合缓刑实质条件的,因其已满75周岁,应当宣告缓刑;但刘某判刑时已满18周岁,而且没有怀孕,故不属于应当适用缓刑的条件,而是可以宣告缓刑。C选项错误。 D选项,张某犯罪时未满75周岁,不能从轻、减轻处罚;但是张某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D选项正确。 本题应选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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