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时代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背景下,社会工作者进入信访部门开展接访工作,已从辅助性角色转变为不可或缺的专业支撑力量。根据《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关于人民信访工作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界定,社会工作者在信访部门开展接访工作,绝非简单登记、转办或安抚,而是以平等尊重、个别化、助人自助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系统嵌入接访全流程:在初访阶段,运用主动接触、倾听共情、非评判态度建立信任关系;在诉求识别阶段,结合社会心理评估技巧,区分建议意见类、申诉求决类与检举控告类事项,精准判断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与潜在风险;在接访过程中,坚持隐私保密原则,对当事人透露的家庭困境、情绪状态、既往创伤等敏感信息严格保护;同时践行多元联动机制,及时链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资源,避免“单打独斗”。尤为关键的是,社会工作者需秉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工作要求,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强化增能导向——例如,协助农民工梳理欠薪证据链并引导其通过劳动仲裁理性维权,而非仅代写诉求信;支持老年信访人对接社区养老资源,缓解因照护缺失引发的重复上访。这种以人为核心、以过程为路径、以系统为支撑的专业接访实践,显著提升了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与群众满意度,真正推动信访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型。
科目: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考点:在信访部门开展接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