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与村(居)民自治培育”指向的是自治主体的可持续成长。教材强调,社工需协助居民掌握民主知识、议事规则、集体行动方法等基础能力。例如,在新建社区开展“居民骨干成长营”,系统培训议题识别、提案撰写、利益协调等技能;或通过模拟议事会、角色扮演等方式,帮助新迁入居民理解自治权利与责任——这些均属“培育”范畴,重在意识唤醒与能力储备,不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即时目标。
而“促进村(居)民协商议事”则聚焦于真实公共议题的民主实践过程。教材明确其操作前提是“有议题、有规则、有共识”。如针对加装电梯争议,社工不替代决策,而是引导成立由业主代表、楼组长、专业人士组成的协商小组,运用“世界咖啡”“多角分析法”等工具梳理诉求、识别共识点、生成备选方案——此过程重在程序公正与结果落地,是自治能力的实战检验场。
二者协同体现在:无培育,则协商易流于形式或陷入对抗;无议事,则培育缺乏真实场景与反馈校准。教材特别指出,社工须避免“只开会不培能”或“只培训不推动实践”的割裂做法,而应以项目化载体(如“睦邻议事日”“楼栋公约行动”)将二者有机嵌套——这正是该考点在案例题中判断社工介入是否专业、是否符合教材内涵的核心标尺。
科目: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考点: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