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某老旧小区因楼道堆物、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引发多起邻里纠纷,居民多次向居委会反映却收效甚微。社会工作者入驻后,并未直接提出整改方案,而是以促进村(居)民协商议事为核心抓手,系统开展三阶段服务:第一阶段,培育协商主体——通过入户访谈和兴趣小组挖掘12名热心居民与3名退休干部作为骨干,开展民主议事规则培训,明确“谁提议、谁说明、谁回应、谁记录、谁落实”的基本流程;第二阶段,搭建协商平台——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协助设立“阳光楼栋议事角”,制定《微环境议事公约》,每月固定召开“环境恳谈会”,采用“问题墙+共识卡”可视化工具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第三阶段,推动共识落地——引导居民共同制定《楼道清洁轮值表》《大件垃圾预约清运流程》,并链接物业、环卫站及志愿者队伍提供支持,实现“议题提出—集体讨论—方案表决—分工执行—效果反馈”闭环。整个过程凸显社会工作者在村(居)民民主意识与规则意识培养、问题解决与实践能力提升、村(社区)骨干培育三个维度的专业介入逻辑。值得注意的是,协商不是简单投票或妥协,而是通过结构化流程激发居民自治内生动力,使“要我改”真正转变为“我要管”。这一实践印证了:促进村(居)民协商议事,本质是赋权增能的过程,更是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微观实践载体。
科目: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考点:促进村(居)民协商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