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治理,是否意味着要承担行政职能?这一疑问直指专业定位的根本性问题。教材明确界定: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内涵,是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方法开展服务与协作,其核心是专业支撑者、资源链接者、能力激发者,而非行政执行者或权力行使者。
社会工作者绝不可替代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例如,低保审核确认权属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社会工作者可协助申请人准备材料、解读政策、陪伴办理,但无权作出资格认定或审批决定;社区矛盾调解中,社工可通过倾听、同理、促动协商推动和解,但若涉及法律裁决或行政处罚,则必须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寻求司法或行政途径——这正是坚守依法依规、保持客观原则的体现。
实践中,边界体现在三方面:第一,职能上区分‘做事’与‘赋能’——行政人员重在流程合规与结果达标,社工重在过程支持与关系重建;第二,方法上强调‘助人自助’而非‘代民做主’——不直接替居民写诉求信,而是陪他们梳理事实、练习表达、模拟对话;第三,立场上坚持‘中立不中庸’——在信访调解中不偏袒任何一方,但坚定维护法治底线与基本人权。
混淆角色不仅削弱专业权威,更易引发群众误解与信任危机。真正有效的基层治理,需要行政力量的刚性保障与专业力量的柔性浸润协同发力。社会工作者唯有清晰守住‘专业接口’而非‘行政延伸’的定位,才能让服务有温度、治理有深度、政权有厚度。
科目: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考点: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