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财政并不是自始存在的,而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财政产生的经济条件主要源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形成。
首先,生产力的进步是财政产生的根本前提。原始社会初期,生产力极其低下,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剩余产品,也就不存在可供集中支配的物质基础。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劳动经验的积累,农业、畜牧业与手工业逐步分离,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劳动者开始创造出超出自身基本生存需要的剩余产品。
其次,剩余产品的出现为财政提供了物质可能。只有当社会生产出多余产品时,才有可能将一部分产品从直接生产者手中转移,由社会或公共权力机构集中使用,从而形成财政收入的雏形。
再次,私有制和阶级分化的产生使财政成为现实需要。随着剩余产品被不同氏族或个人占有,私有制逐渐确立,社会分裂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为了维护阶级统治、组织公共事务(如水利、防御、祭祀等),需要设立公共权力机构,并通过强制手段获取资源,这种以国家为主体的、无偿性的社会产品再分配活动,即构成了财政的本质特征。
因此,财政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出现剩余产品、私有制和阶级分化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共权力机构运行和社会管理需要而产生的经济行为。可以说,没有经济条件的成熟,就不会有财政制度的诞生。
科目:初级财政税收
考点:财政产生的经济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