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活动之所以不同于市场行为,根本在于其承载的是政府职能,体现国家意志,具有一系列区别于市场机制的内在特征。
首先,财政具有强制性。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等强制手段获取,公民和企业依法必须缴纳税款,无权拒绝。这种强制性确保了国家能够稳定获得履行职能所需的资金支持,是财政得以运行的前提。
其次,财政具有无偿性。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后,并不向纳税人直接提供对等回报或支付代价。例如,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并不能要求政府返还相应金额的服务。这种无偿性并不意味着浪费,而是资金通过再分配用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整体供给。
再次,财政具有公共性。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国防、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这些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无法由市场有效供给。财政通过集中资源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体现公平与正义。
此外,财政具有整体性与宏观导向性。财政政策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调节经济运行周期,促进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它不仅是收支活动,更是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工具。
最后,财政活动受法律严格约束。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均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度和责任性。
综上所述,财政的一般特征决定了其在国家治理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它以强制、无偿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进行资源配置,是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稳定的重要支柱。
科目:初级财政税收
考点:财政的一般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