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不足一个月,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准备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必备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
【考点7】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3)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8】外籍个人税收优惠
1、外籍个人可以享受免税的外籍个人津贴: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符合相关规定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选择按照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6、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7、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对受北京冬奥组委邀请的,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奥运相关工作的外籍顾问以及裁判员等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考点9】专项附加扣除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主体 | Ⅰ类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本人扣除; Ⅱ类由本人扣除 |
中国境内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 ①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 ②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境内在职研究生教育(人社部发布) | |
扣除方式 | 本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Ⅱ类由本人扣除 |
不得扣除 | 境外各类继续教育;超过48个月;同一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可以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能同时享受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留存资料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购买住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
(2)扣除时间: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3)扣除主体: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4)扣除标准: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5)特殊情况: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6)不得扣除:非首套;境外住房;商铺;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之外的贷款购房;与首套房利率不符;贷款购房当年已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注意】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2)扣除主体: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3)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 每月1500元 |
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 | 每月1100元 |
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 | 每月800元 |
6、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别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主体:可以选择本人扣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考点10】稿酬所得——按次预缴:
收入 | 费用 |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4000 | 800 | (每次收入-800)×70% |
每次收入>4000 | 每次收入>4000 | 每次收入>4000 |
【考点11】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1、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2、个人房屋转租应纳税额的计算——税前扣除税费的次序为: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考点12】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住房转让
(1)其中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髙扣除限额为房屋原15%。
(2)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其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4)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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