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人在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中如何处理直接指示的变更?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其中,直接指示的变更是指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发出的变更指示,这类变更是必须实施的。例如,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
1. 变更程序
变更指示的发出:当监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某项变更时,首先应与发包人沟通并获得同意。然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上必要的图纸和文件。
承包人的响应: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如果变更工作影响到工期或费用,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14天)提交变更报价书,详细列出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上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变更估价: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报价书后,应在14天内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估价原则包括: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 案例分析
假设某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原设计中的一个关键结构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设计修改以提高安全性。此时,监理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要求其进行设计修改。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迅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设计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审查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最终确定了变更价格,并向承包人发出了变更确认通知。
3. 注意事项
及时沟通:监理人在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及时与发包人沟通并获得同意,确保变更指令的有效性。
明确指示:变更指示应详细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内容以及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上必要的图纸和文件,避免因指示不明确导致的误解。
及时响应: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应尽快响应并执行变更工作,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报价书,确保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监理人在处理直接指示的变更时,需要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进行,并注重与各方的沟通与协调,以确保变更工作的顺利实施。
科目:合同管理
考点:变更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