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开工令时,必须综合考虑多个关键因素,以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首先,监理工程师需要确认业主是否已经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并提供了施工用地。此外,业主还需要完成法律及财务方面的手续,以便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
其次,承包单位也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包括准备好开工所需的人力、材料及设备,并按合同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各种条件。只有当双方都已准备就绪,监理工程师才能发布工程开工令。
另外,监理工程师还需要考虑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例如,施工过程中及项目竣工动用所需的水、电、气、通信、道路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的满足程度和时间。这些外部条件必须与有关项目的进度目标相协调。
总之,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开工令时,必须全面考虑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准备情况、合同规定以及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以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
科目:目标控制(土木建筑)
考点:下达工程开工令
1、为了检查双方的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其中属于业主应完成的工作的是( )。
A.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时提供施工用地
B.将开工所需的人力、材料及设备准备好
C.按合同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各种条件
D.解决各承包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问题
2、项目监理机构发布工程开工令的依据是( )。
A.施工承包合同约定
B.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
C.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D.施工图纸的准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