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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年9月29日

1.关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限范围,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依法采用拘留、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B.有权依法进行勘验、搜查、扣押、通缉等活动

C.有权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D.有权依法决定立案侦查和撤销案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公安机关的职权。本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的职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进行勘验、搜查、扣押、通缉和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活动;有权采用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拘传等强制措施,有权根据检察院的批准、决定或者法院的决定执行逮捕;有权决定立案侦查和撤销案件等。故ABD选项均属公安机关的权限范围,正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故C选项属于人民检察院权限范围,错误。因此,C选项错误,当选;ABD选项正确,不当选。

2.张某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张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C.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D.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本题考查的是被害人的特殊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故A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故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故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故D选项错误。因此,D选项错误,当选;ABC选项正确,不当选。


3.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诉讼模式分为资本主义模式和社会主义模式

B.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为当事人主义

C.刑事诉讼构造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D.当事人主义追求实体真实,为当事人尽可能还原案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构造。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构造。 C选项,刑事诉讼构造,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因此,C项说法正确,当选。 A选项,诉讼模式分为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和混合式模式三种,因此,A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我国传统的刑事诉讼构造,为职权主义模式。1996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提高了当事人诉讼地位权利保障,强化了对司法机关的权力控制。因此,B项错误,不当选。 D选项,当事人主义追求程序正义,注重保护当事人权利,职权主义追求实体真实,因此,D项错误,不当选。

4.甲将乙打成轻伤,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乙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乙不享有下列哪一项权利?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和解、调解、撤诉

C.上诉权

D.抗诉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自诉人的诉讼权利。本题考查自诉人的诉讼权利。自诉人的诉讼权利: (1)提起自诉权。 (2)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调解、和解、撤诉权。 (4)程序参与权。 (5)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 (6)上诉权。 (7)申诉权。 抗诉权是检察机关的权力,自诉人没有抗诉权,因此D项说法错误,当选。

5.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检、法三机关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并无不同

C.没有违背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D.不利于达到我国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具体内容。本题考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具体内容。 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弱化了三机关为三机关之间设定的监督和制约关系,混淆了三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故ABC选项均为错误。只有D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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