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总结:国际税收关系

来源:233网校 2020年1月25日

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233网校学霸君已经为大家提供了预习阶段的学习计划,大家跟着学霸君争取在新版教材出来之前完成第一轮的预习吧!本章内容提供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第一章内容,一起来学习吧!

下载APP>>获取注会辅导笔记/学习计划表

233网校app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总结:国际税收关系

一、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一)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二)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征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依据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的形式,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也主要有下述几种情形: 

1、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3、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三)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 

二、国际避税、反避税和国际税收合作 

(一)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二)国际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协作 

2017年6月7日,我国与德英法印俄等全球66个国家或地区共同签署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BEPS公约》)。《BEPS公约》是全球首个对所得税税收协定进行多边协调的法律文件。 

点击进入课后练习: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多种免费试题在线测试,各科真题试卷实战演练。

>>扫码下载233网校APP

app下载

点击注册 >>领取注册会计师新人礼包(购课优惠券+精讲班视频+考试真题)>>

热点关注

CPA《税法》各章节考点总结

CPA税法历年真题汇总| CPA税法模拟试题

注会刷题太费脑?听完老师讲讲考点和答题技巧,你会豁然开朗!刘胜花老师重磅回归,带你读薄教材,解决会计难题!【2020年零基础入门新课抢先试听>>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