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大家都在按照计划认真备考吗?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准备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章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契税法(一)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境内,承受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转移土地和房屋权属(所有权)。
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以房抵债和实物交换房屋,均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以房产抵债,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入股。这种交易业务属房屋产权转移,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6、视同转让行为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税率:3%-5%幅度比例税率
2、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
①不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征收契税。
③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果是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适用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与房屋统一
(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精选例题】
1、(单选题)老李拥有一套价值72万元的住房,老张拥有一套价值52万元的住房,双方交换住房,由老张补差价20万元给老李。已知,本题涉及的价值、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契税的税率为3%,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老李应缴纳契税2.16万元
B.老张应缴纳契税0.6万元
C.老李应缴纳契税0.6万元
D.老张应缴纳契税2.16万元
2、(单选题)甲企业2016年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000万元,净值2000万元,评估现值9000万元,乙企业支付差价款6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万元。
A.5 000
B.6 000
C.9 000
D.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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