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具体来说:
1. 资质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其合法承揽工程的凭证,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才能进行相关业务。
2. 禁止行为
(1)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例如,一家具有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不能承接需要甲级资质才能完成的项目。
(2)借用或出借资质证书:禁止勘察、设计单位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也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3)转包或违法分包: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失控,增加工程风险。
总之,勘察、设计单位在承揽工程时必须严格遵守资质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科目:理论与法规
考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