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监理单位在承揽业务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单位在承揽业务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资质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这意味着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才能从事特定类型的工程监理工作。
2. 禁止行为
(1)禁止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名义承揽业务。这包括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监理业务。
(2)禁止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将其承揽的工程监理业务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避免利益冲突。如果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则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监理业务。
3. 实施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确保工程监理单位在承揽业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科目:理论与法规
考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