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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模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年10月4日

1.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主体。 A选项,孤儿院为牟取利益,将儿童以“中介费”、“劳务费”的名义出卖给其他人的,虽然单位不能构成拐卖儿童罪,但是策划、实施这一行为的具体负责人构成拐卖儿童罪。刑法已经将此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追究单位(孤儿院)拐卖儿童罪的刑事责任,违反了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主体范围的规定。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事后法,立法者在危害行为发生后针对性立法的,也不得溯及既往。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D选项,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对孤儿院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认定为拐卖儿童罪,这样处理既符合刑法的要求,也符合人民对司法机关的期望和要求,更保护了儿童的合法受监护的权益。故D选项正确,当选。 【注意】单位犯罪的根基仍然是自然人犯罪,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首先是自然人实施的犯罪,只是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才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所以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刑法没有特别地将其规定为单位犯罪,则按照相应的自然人犯罪处理。

2.“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罪刑法定的基本内容。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它不单是抽象的理念,更有具体的要求: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刑法溯及既往,即犯罪和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这就是“事前”的罪刑法定,即在行为前刑法有相关的犯罪和惩罚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成文法主义,即犯罪和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该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此所谓“成文”的罪刑法定,即罪和刑是成文法的内容。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予以处罚。类推解释实际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地对国民的行动自由进行压制,不符合保障人权的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这就是“严格”的罪刑法定,即对刑法的解释要严格限制在法条文义的范围内。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法规的适当。刑罚法规的适当,又称“刑罚的适正性”,是罪刑法定原则实质方面的要求,即要求刑法具有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由于其内容包含了刑法明确性和禁止不确定刑,所以被称为“确定”的罪刑法定。因此,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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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错误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罪刑法定的基本内容。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罪和刑罚,必须基于国民的意思,事先予以规定。因此,不管行为人的行为在现实上造成多么重大的危害,也不管刑罚手段的使用有多么迫切,如果不是刑法将该特定行为规定为犯罪类型,那么这一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也不能加以处罚。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生命,既是司法机关适用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立法机关制定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事实上,罪刑法定原则主要约束的就是司法者,使其对案件的处理完全限制在法条范围,这样才能实现法治,实现法律对人权的保护。司法者包括具有侦查、检察、审判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所以①②的说法是错误的。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又称为“严格的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对法条文字范围的突破,使得法官不再受法律条文的严格限制,从而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同时基于习惯法本身没有文字的严格表述,罪刑法定原则也排除习惯法,凡是刑法必须是被立法者通过立法的方式所表现的,又称“成文的罪刑法定”。所以③的说法是错误的。 要求国民遵循尚未生效的法律,是对行动自由的侵犯。如果根据行为后才出现的法律处罚当时的行为,立法活动就变成对国民的“伤害活动”,而不是规范国民行为的活动。刑法不是确立道德的工具,而是保护自由的工具。所以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刑法溯及既往,又称为“事前的罪刑法定”。总体来说,法不溯及既往是避免事后突袭性地恶化行为人的地位,使人民对于其行为之结果具有预测可能性,从而确保其行为的自由。所以禁止事后法仅仅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溯及既往,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则可以溯及既往适用新法。所以④的说法是正确的。 因此,C选项正确,当选;ABD选项错误,不当选。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法(包括修正案)的溯及力。本题考查刑法的时间效力。 罪刑法定原则就是要求成立犯罪必须法律事前有规定,不损害公民的行为自由,不破坏公民预测可能性。所以禁止刑法溯及既往,除非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 A选项,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1997年刑法规定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则是对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次适用。很显然此处“可以”重于“应当”,对行为人应该适用旧法(更有利)。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罪名,此前同样的行为并没被规定为犯罪。但B选项不涉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因为此罪的犯罪行为是“拒不支付”,而不是“拖欠工资”,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后,只能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处理此案。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罪名,在此之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刑法修正案(八)》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一般情况下规定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幅度,高于一般故意伤害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对于《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前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应该按照旧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扒窃构成盗窃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规定,没有规定数额和次数。根据1997年刑法,构成盗窃罪,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据此,明显比旧法的规定降低了起刑点,加重了处罚,即新法重于旧法。所以2011年4月30日以前扒窃的,但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应适用旧法,不构成盗窃罪。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5.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和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本题考查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A选项,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犯罪对象,作为客观物的存在,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中的“淫秽”需要法官依据性羞耻文化进行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因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不需要法官进行价值判断,依照生活日常用语即可确定的内容,所以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且是正面地表述了构成犯罪的要件,为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客观行为,所以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在《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法条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描述的语言,但其又是成立诈骗罪既遂以及在一些场合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功能要素,所以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 D选项,“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主体要素),同时国家工作人员的确定需要法官根据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来判断,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由于主体要素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不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而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故D选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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