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经济》的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企业必须首先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如果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合同收入。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判断标准存在显著差异。
一、固定造价合同结果可靠估计的标准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就不能可靠估计。
二、成本加成合同结果可靠估计的标准
相较于固定造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其判断条件相对宽松,只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同样,若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则不能可靠估计。
三、考点对比与记忆技巧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要求“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实际发生的成本能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不同点在于,固定造价合同由于价格固定,承包人承担较大风险,因此额外要求“总收入可靠计量”及“完工进度和尚需成本可靠确定”。考生在复习时,应重点对比记忆这两类合同的条件数量及具体内涵,避免在选择题中混淆。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固定造价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