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经济》的工程财务篇中,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是一个核心考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前,必须先判断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而判断标准因合同类型而异,其本质区别在于风险承担者的不同。
一、成本加成合同结果可靠估计的标准
成本加成合同是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加上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价款,其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其结果可靠估计的条件相对较少,只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若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则不能可靠估计,也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二、固定造价合同结果可靠估计的标准
固定造价合同按固定总价或单价结算,价格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为了防范风险,会计准则对其可靠估计的要求更为严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三、案例应用与备考建议
在实际案例中,若某施工企业签订了一份固定造价合同,但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重大变更导致“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无法可靠确定,此时即使前三个条件满足,该合同结果也不能可靠估计。考生在备考时,务必牢记两者的“2条件”与“4条件”之别,并深刻理解其背后的风险分配逻辑,从而在应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时做到游刃有余。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固定造价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