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中,建筑分类是第三章的重点内容之一,尤其按使用性质分类是确定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及疏散设计的前提依据。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建筑按使用性质主要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大类。这一分类直接影响后续的防火措施设置。
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例如:公寓、酒店、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这类建筑人员密集、疏散难度大,因此在耐火等级、安全出口、疏散距离等方面要求更为严格。特别是高层民用建筑,需重点考虑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的配置。
工业建筑则是指用于生产、仓储等功能的建筑,如厂房、仓库、车间等。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甲、乙、丙、丁、戊类),其防火要求差异显著。例如,甲类厂房必须采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结构,并严格控制防火间距与泄爆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已对多个旧有规范条款进行整合与更新,强调以实际使用功能为核心判定建筑性质。例如,同一建筑内存在多种用途时,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部分确定整体分类,或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实现分区管理。
在实际工程中,错误的建筑分类可能导致消防系统设计不达标,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因此,考生务必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和最新《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准确判断案例中建筑的使用性质类别,确保防火设计方案合规有效。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点:建筑分类-按使用性质分
1、下列建筑中,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有()。
A.建筑高度为25m的办公楼和旅店的组合建筑
B.建筑高度为20m的办公楼
C.建筑高度为40m的住宅楼
D.建筑高度为50m的公寓
E.建筑高度为26m的医疗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