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第一批考试已经结束,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准备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必备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1、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分为两类★★★(客观题):
2、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计算题考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计算
代表机构应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两种方式:据实申报和核定申报。
1、据实申报:代表机构会计账簿健全,可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采用据实申报方式。
2、核定申报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范围: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但不能准确反映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计算公式: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范围: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代表机构
计算公式:
应纳企业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企业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3)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范围:适用于能够准确反映经费支出但不能准确反映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计算公式:
收入额=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
应纳企业所得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企业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计算题考点】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如有机构则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按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经费支出三类核定
【提示】
1、核定利润率:
①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为15%-30%;
②从事管理服务的为30%-50%;
③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管活动的不低于15%。
2、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
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
(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设机构 | 自行缴纳 | 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税 | 一般或简易计税 |
未设机构 | 代扣代缴 | 用税率计税 |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非居民企业或扣缴义务人在计算缴纳或扣缴增值税的同时还需要计算应缴纳或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重点考点】境外所得税收管理概述
(一)抵免范围
1、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抵免 | |
居民企业 |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营业利润等直接所得) |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投资收益间接所得) | |
非居民企业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2、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按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提示】
(1)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对此类非居民给予的境外税额抵免仅涉及直接抵免。
如:美国花旗银行在北京分行以其可支配的资金向比利时某企业贷款,境外借款人就该笔贷款向其支付的利息,即属于花旗银行的中国境内北京分行(非居民企业)发生在境外与该分行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二)抵免方法——抵免方法主要有两类:
1、直接抵免: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
适用:
(1)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直接取得,境外分公司、分支机构所得)。
【注意】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不具有分配利润职能。
(2)企业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2、间接抵免: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适用:居民企业(母公司)从其符合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3、自2017年7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4、计算抵免限额应当适用的税率
中国境内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的税率是25%,即使企业境内所得按税收法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在进行境外所得税税额抵免限额计算中的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总额所适用的税率也应为25%。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计算题考点】直接抵免的计算
【计算题考点】间接抵免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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