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义务包括:
使用合格设备: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办理使用登记: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例如,某企业使用的电梯未进行定期检验,且未办理使用登记,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企业不仅会被处以罚款,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通过学习这些规定,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确保使用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特种设备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