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建筑高度不仅是结构设计的重要参数,更是确定建筑分类、耐火等级以及相应消防设施配置的核心依据之一。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建筑高度直接关系到建筑物是否属于高层建筑,进而影响其防火分区、疏散距离、消防车道设置、灭火救援条件等一系列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首先,建筑高度的计算有明确规则:对于平屋面建筑,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确定;对于坡屋面建筑,则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确定。局部突出屋顶的辅助用房如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若占屋面面积不超过1/4,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或超过27米的住宅建筑,即被划分为高层建筑,必须执行更为严格的耐火等级要求。例如,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其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壁等均需采用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
此外,建筑高度还影响消防扑救面的设置、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与宽度。当建筑高度大于50米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连续布置,且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也不宜大于10米,以确保举高消防车有效作业。
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准确计算并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是保障建筑整体消防安全的基础环节,也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设计审核与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的重点内容。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建筑高度
1、某办公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为-0.2m,建筑首层室内地面标高为±0.00m,室外设计地面至平屋面的高度为24.6m,首层设置了高度为1.5m的储藏室,该公共建筑的高度为( )m。
A.24.8
B.24.6
C.23.3
D.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