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进行建筑定性与耐火等级检查时,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的类别划分是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中的核心考点之一。该分类不仅关系到建筑物整体防火设计的合规性,还直接影响防火间距、疏散宽度、自动灭火系统设置等关键措施的实施。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的规定,汽车库按停车数量划分为四类:Ⅰ类为停车数大于300辆;Ⅱ类为151~300辆;Ⅲ类为51~150辆;Ⅳ类为≤50辆。这一划分是判断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系统的重要依据。
对于修车库,其分类标准除考虑车位数外,还需结合建筑面积。例如,Ⅰ类修车库指车位数超过15个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而Ⅳ类则为≤2个车位的小型维修场所。值得注意的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修车库无论规模大小,均应视为Ⅰ类,并执行更严格的防火要求。
停车场特指室外露天停放机动车的场地,不包括临时路边停车或住宅小区内部零散停车位。其消防要求相对较低,但仍需满足基本的车道宽度、出入口数量和灭火器配置要求。
在实际工程检查中,技术人员必须核对施工图中的停车数量统计方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将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误判为普通车库的情况。尤其要警惕“名义车位”与“有效防火单元”不匹配的问题,避免因分类错误导致耐火等级不足或消防设施漏设。
此外,当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时,必须确保两者之间的防火分隔符合规范要求,且整体耐火等级以较高者为准。只有精准识别类别,才能确保后续防火措施的有效性。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类别
1、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某公交汽车库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该汽车库停车位数量为130个,总建筑面积为10000㎡,应按( )汽车库进行评估 。
A.Ⅰ类
B. Ⅲ类
C. Ⅱ类
D. Ⅳ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