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践中,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是投标人面临的重要法律风险。以下是7种常见情形及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
一、保证金被没收的常见情形
- 撤回投标文件
- 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 实质性修改投标文件
- 擅自修改投标报价等关键内容
- 改变投标方案的核心技术参数
- 串通投标行为
- 与其他投标人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 约定特定投标人中标
- 弄虚作假
- 提供虚假的资质证明文件
- 伪造业绩证明材料
- 低于成本价投标
-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
- 无法说明合理成本构成
- 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 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
- 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强制性要求
-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瑕疵
二、法律救济途径
- 行政救济
- 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申请行政复议
- 时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10日内
- 民事救济
-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可主张的情形包括:
- 招标文件条款显失公平
- 招标人违规操作
- 不可抗力导致投标失败
- 协商解决
- 与招标人进行友好协商
- 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挽回损失
重要提示:
- 投标前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特别是关于保证金的条款
- 建立完善的投标内控机制,避免操作失误
- 遇到保证金争议时,应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 咨询专业律师,选择最合适的救济途径
投标保证金通常为投标报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应当充分认识保证金制度的重要性,既要遵守相关规定,也要懂得在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