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评标环节是确保项目公平竞争和优质选择的关键步骤。然而,评标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会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以下行为在评标过程中会被认定为违法:
- 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评标专家与投标人私下接触、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影响评标公正性的行为。
- 泄露评标信息和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工作人员泄露评标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如投标文件内容、评标细节等。
-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擅自改变评标规则。
- 明示或暗示偏好特定投标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明示或暗示对某些投标人有倾向性,影响评标结果。
- 拒绝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影响评标结果的合法性。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受贿行为的,不仅会被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泄露评标信息的,可能被处以罚款或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不按标准评标的,评标结果可能被否决,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处罚。
此外,投标人如果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也会被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影响其后续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
评标公正性是招投标制度的核心,各方主体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评标过程透明、公平。招标人应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评标专家应秉持职业操守,投标人则需诚信参与竞争,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
通过了解这些违法行为及其后果,从业者可以更好地规避风险,确保评标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评标





























